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总工会三大专项行动部署,扎实推进辽宁省工会系统2024年锚定新时代“六地”目标定位、服务和推动“八大攻坚”百项项目,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开展女职工关爱室“两个一百”建设。
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室“两个一百”建设包括:扶持有需求且具备基础条件的100个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关爱室,支持100个作用发挥较好的女职工关爱室提质升级。“两个一百”建设将坚持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原则,首次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条件打造“1分钟服务圈”,即鼓励有需求但不具备有独立小屋等基础条件的用人单位,建立女职工关爱角;特别是为满足生产一线女职工临时休息或特殊需求的,可在保证场所私密、卫生、安全的前提下,建立简易便捷的女职工关爱角,打造一线女职工触手可及、1分钟可达的关爱服务场所。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,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,营造女职工生育保护友好的工作环境。
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强调,开展女职工关爱室建设,是落实国家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、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举措,是辽宁新时代“职工之家”服务阵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的重要内容,各级工会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这一工作作为服务新时代“六地”建设、维护女职工权益、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抓实。各级工会要强化分类指导,坚持需求导向,明确关爱服务阵地为职工而建,关爱服务功能为职工而设的理念,重点服务重大工程、重大项目、重点产业、重点领域的企业。关爱室、关爱角建设规模可大可小,设施可多可少,建设规模和内容满足职工需求即可,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打造实用、精准、暖心、可持续发展的女职工关爱服务阵地,并对其作用发挥、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指导。
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求,各级工会要坚持守正创新,紧扣职工需求、时代要求,在满足女职工经、孕、产、哺、更等特殊时期需求基础上,不断拓展和优化关爱室功能,开展健康讲座、学习交流、心理疏导、托管托育等服务内容,把关爱室打造成适应新时代女职工需求的服务阵地。推动设立在园区、楼宇、公园、商场、车站等公共场所有条件的女职工关爱室向社会公众开放,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。地方工会、省产业工会可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关爱室、关爱角建设给予支持。各级工会要注重关爱室、关爱角规范化建设,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女职工关爱室、关爱角管理使用制度;对工会主导建立的女职工关爱室、关爱角,要按照《关于建设辽宁省新时代“职工之家”服务阵地体系的通知》要求,制作统一的职工服务阵地标识,凸显工会元素,突出工会特色;对已挂牌的女职工关爱室、关爱角,要实行动态管理、常态化评估,切实完善准入准出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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